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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沙城中学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

为守护学生交通出行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9月7日下午,沙城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

怀来县交警大队宣教中队李子尧警官结合学生出行实际需要,从步行安全、乘车安全和骑车安全向同学们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教育处主任王喜良主持活动并向各位家长和学生作出交通安全的温馨提示。

沙城中学副校长赵志斌在总结中强调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让交通安全走进校园,走近每一位同学身边,让交通安全意识根植于每个学生的心间。让我们警校共建,家校合作,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沙城中学党委书记刘伟东参加活动。

安全无小事,法规记心间。让我们携起手来,通力合作,培养全方位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温馨提示

 
 
 

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佩戴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

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乘坐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货车、不乘坐三轮车。

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注意靠右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

请家长做到: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使用合法车辆出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请广大学生家长使用合法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学生必须根据年龄段和具体情况使用合理的交通工具上下学。

 

 

2023年9月7日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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